2021年包裝印刷行業VOCs治理應該如何應對?
自2013年發布《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》以來,包裝印刷行業在VOCs的治理方麵取得了長足的進步,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,需要整個行業予以重視並落實改進。
四管齊下,抓短板弱項
1.源頭替代
目前,產排汙水平高的凹版印刷缺乏成熟應用的源頭替代技術和產品,推廣速度較慢。市場上普遍推行的技術和產品有EB、UV凹印、水性墨。EB、UV凹印均需更換印刷設備,一次性投資大,且UV印刷涉及光引發劑等問題,目前推廣也比較緩慢;水性墨已在部分企業、部分產品上應用,但由於印刷效果、設備改造、印版改造、工人操作、後續治理等問題,推廣速度較慢。
2.過程控製
VOCs排放的過程控製仍需細化和完善。目前包裝印刷企業VOCs無組織廢氣普遍未得到有效控製,車間汙染物濃度高、異味重。由於生產過程中產汙節點比較多,如印刷、複合、調墨/膠、供墨、稀釋、清洗、危廢貯存等都會產生汙染物,治理時容易覆蓋不全。部分采用“減風增濃+燃燒”的企業,存在因烘箱缺乏自動控製而不能保證負壓,烘箱、管道泄漏,無組織風量過小等問題,會導致車間汙染物濃度升高。廢氣收集、氣流組織、供排風係統的設計專業性較強,但目前大部分印刷企業的集氣設施設計不合理、不科學,造成回收效率低下。此外,部分企業對無組織控製措施的重視程度不夠或管理不到位,同樣造成管控效果不佳。
3.末端治理
對於小微企業和低濃度的VOCs廢氣治理,缺乏經濟有效的末端治理技術。RTO、溶劑回收等高效VOCs處理工藝,對於小微企業來說經濟成本過高、技術適用性差;針對調漆間、印刷車間、複合車間等低濃度廢氣治理,經濟成本高、能耗高、去除效率普遍較低,很難達到GB37822-2019中“當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≥3kg/h(重點地區≥2kg/h)時,應配置VOCs處理設施,處理效率不應低於80%。”的要求。
4.環保管理
麵對頻繁發布的各項政策、標準,企業難以做到充分、準確理解,並落實。目前的環保管理力度和方式已發生很大改變,環保政策對企業生產、利益的影響大大增加,已成為企業生存發展不可忽視的因素,而企業原有的環保管理體製和水平越來越難於滿足相關需求。
三個層麵,做積極應對
1.政策層麵
2017年,《“十三五”揮發性有機物汙染防治工作方案》指出,深入推進包裝印刷行業VOCs綜合治理,推廣使用低(無)VOCs含量的綠色原輔材料和生產工藝、設備;2018年,《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》指出,重點區域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塗料、油墨、膠黏劑等項目;2019年,《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》談及,重點推進塑料軟包裝印刷、印鐵製罐等VOCs治理,積極推進使用低(無)VOCs含量原輔材料和環境友好型技術替代;《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》指出,堅持資源節約和風險防控相協同,大力推動低(無)VOCs原輔材料生產和替代,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,強化精細化管理,提高企業綜合效益……一係列政策的出台,推動著包裝印刷行業VOCs治理工作的持續深入、細化。
但對於源頭替代,從政策層麵來講,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。對於印刷上遊企業,如油墨、膠黏劑等原輔材料生產商,應嚴格管控其產品質量,以保證源頭減排的實施效果。對於印刷下遊企業,如各種印刷品的使用方,應對其提出產品設計及應用要求,將環保理念融入產品設計過程,倡導綠色消費,引導印刷行業進行進一步的綠色升級。隻有做到印刷及上、下遊全產業鏈的協同管控,才可以從根本上推動VOCs治理工作的開展。
2.技術層麵
促進印刷廠、油墨廠、製版廠、印刷設備廠、VOCs治理企業等多方合作,聯合推動低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技術的研發與應用。同時,要充分考慮企業的產品結構、訂單比例、顏色比例等因素,分批、逐步推進源頭替代。關於配套VOCs末端治理技術,應考慮全部采用水性墨或溶劑墨、水性墨混線印刷的情況。對於無組織廢氣控製,應遵循“密閉(管道)、密閉(設備)、再密閉(空間),不能密閉再收集”的原則,並加強印刷企業、VOCs治理企業與環保、通風等科研人員的合作,共同探索高效、適用的廢氣收集技術和設施。
3.管理層麵
從管理層麵來講,應建立無組織控製要求、操作要點、記錄要求;落實責任人、監督責任人、獎懲規則;設立專門的環保部門,安排專職環保人員;重視台賬管理,在麵對技術改造升級、落實環保政策的過程中提供有力的數據、資料支撐;定期組織培訓、學習新發布的政策、標準等;主動拓展信息獲取渠道。重點企業可聘請長期環保顧問。協會應繼續發揮其橋梁作用、平台優勢,保障政府與企業間的順暢溝通,促進行業內先進經驗的推廣應用。
綜合來源:北極星